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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等到天荒地老的體檢複檢單今天去問了才知道當初兵役課說:「大概一個半月到兩個月。」今天說:「喔,你診斷書上的病症,照規定要等半年治療期,等治療期過後才會重驗。」幹...那當初為什麼不說清楚...有沒有讓我把自己砍掉重練比較不會痛的方法?
心情札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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